本级海事管理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
组织机构代码:002668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在原台州市港航监督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门港务监督的基础上于2001年2月合并组建成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的正处级分支机构。台州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授权,负责对辖区水域内的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对进出口岸的中外籍船舶实施查验和监管,承担浙江省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台州海事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指挥中心、监管处、督察处、财务处六个职能处室及政务中心、船舶安检站两个直属机构。下设六个派出机构,分别为椒江海事处、玉环海事处、温岭海事处、三门海事处、灵江海事处和执法支队。
台州海事局管辖水域范围主要包括台州市行政区沿海及内河通航水域。管辖水域范围:北自猫头水道(1)三山(87.2),(2)满山,(3)28°45′00″N/122°02′00″E,以上三点连线并向东延伸线(28°45′00″N);南自乐清湾(1)杨梅山嘴(28°20′40″N/121°12′40″E),(2)西门岛东侧,(3)大横床岛西侧,(4)茅埏岛西侧,(5)小乌岛西侧,(6)28°06′15″N/121°05′30″E,(7)28°01′00″N/121°06′00″E,以上七点连线并向东延伸线(28°01′00″N)之间的水域。
台州海事局作为台州行政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机关,在浙江海事局和台州市政府的领导下,秉承“使航行更安全 让海洋更清洁”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开拓监管业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为维护国家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服务于台州经济和水运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