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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精品案例 提升执法效能 台州海事执法人员注重在实践中正确运用法理解决问题

发布日期:2010-8-25 17:24:4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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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案例可以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新类型案件;二是典范性案件。其中,新类型案件主要是指其反映了海事处罚的新问题,或者这个案件首次适用了新的法律,但对于新的法律应当如何理解和运用还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而典范性案件主要是指具有普遍性意义的一类案件。这类案件在台州椒江海事处的结案数量中比重一向较高,争议也一向集中在某一相同或类似的问题。被列为精品案件的新类型案件既使暂时在数量上不多,但至少可以对以后产生的此类案件起到指导作用。被列为精品案件的普遍性案件则可以立即发挥判例作用,引导大量同类型的案件得以快速的处理。

日前,台州椒江海事处接兄弟单位协查的案件具有典型性、指导性和代表性。案件涉及船舶超载、船舶配员不足、不办理签证、船员无证上船等四个违法行为。而同一个案件还有从重、从轻处罚情节,影响处罚额度的选择。如何做好询问笔录、调查报告,完善证据链成为了摆在执法人员面前的难题。此外,由于处罚种类多、罚款金额大,做好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工作也是现场执法人员需要解决的困难。

新建超限船舶过大桥案例也是该单位立案查处的一类新型案件。案件涉及对通过净空高度受限大桥的船舶如何处罚,自然人股东集资造船能否作为“单位”来处罚,对聘用无证船长的处理,如何完善稀少的证据等一系列问题。

这些案件都是对实体法律的理解、对证据规则或其他程序法的引用等争议较多的疑难案件。同时,从长远来看,处理案件的直接作用固然是教育警示相对人,但对特殊案件中是否能反映立法的缺陷、是否能对我国的海事法治建设起推动作用、促进新法的诞生等值得深思。

台州椒江海事处认真开展案例剖析,着力打造精品案件,充实精品案件库,将在今后的海事执法中充分发挥精品案例的指导作用,鼓励执法人员重视对海事执法的总结,不断提高注重法律适用、证据运用、法律推理、文书制作等职业技能水平,使之真正成为一项提高海事人员办案质量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