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强化社会监督约束机制,推动行风廉政建设,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公布如下,诚邀港、航、货单位、个人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 服务项目、标准
(一)船舶登记
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船舶登记和发证工作。
(二)船舶进出口(港)审批、签证、检查
1、即时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
2、即时办理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或出港签证。
3、即时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或出口岸检查手续。
4、特殊船舶安全进港审批,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三)船员培训、考试、发证
1、由本局举办的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适任证书考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全国统考的,成绩到本局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2、申请办理《船员服务簿》,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船员适任证书》,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各类考试成绩合格的,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
接受申请后24小时内办理好审批手续。
(五)船舶在港内安全作业报备
接受报备材料后,当场办理予以备案或提出意见。
(六)海上搜救
遇险报警电话(12395)振铃后立即接听;其它手段、途径报警,立即接受、接待。确认后立即组织搜救。
(七)通航环境管理
1、申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一般作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突发性或临时、零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办结。
2、航道、港区(池)、掉头区发生交通阻塞,发现或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八)船舶进出港报告
船舶使用VHF25频道动态报港,总值班室及时接答。
(九)文明执法
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程序完备,运用自由裁量公正;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着装规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办理以上业务的承诺时限,从材料、资料、文书齐全,符合规定时起算。如材料、资料、文书不全或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应耐心解释并给予指导。材料、资料、文书齐全,符合规定后,仍按上述时限办理。
遇有紧急办理的事项,实行提前预约,我局将给予优先办理。
以下机构(部门)、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并全时办理上述“一”中(二)第2项、(六)、(七)第2项、(八)业务。
遇险报警电话: 12395
局总值班室电话:0576—8312395
局政务中心:0579-8311680、681
台州椒江海事处电话:0576—8850967
台州玉环海事处电话:0576—7378264
台州温岭海事处电话:0576—6628160
台州三门海事处电话:0576—3440108
台州灵江海事处电话:0576—53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