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海事局防抗9号
“麦莎”台风工作总结
8月6日0340时,今年第九号台风“麦莎”在玉环县干江镇登陆,此次台风从生成到登陆时间短,中心气压低、移动速度慢,强度大、范围广,又遇本地天文大潮,对台州辖区的水上安全直接构成威胁,也对我局的防抗台风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浙江海事局和台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守岗位、科学指挥,提前部署,严防死守,把台风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实现“不沉船、不死人”目标。现将本次防抗“麦莎”台风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科学防台
本次“麦莎”台风生成于7月31日,并于8月3日0200时加强成台风,当时强度渐增,移动路径直逼浙江中南部,直接威胁台州辖区,我局领导班子召开防抗本次台风紧急会议,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优势,比较分析中央气象台、上海中心气象台、日本气象JMH台、美国关岛气象台、台湾气象台等的台风信息,综合各气象台气象专家的智慧,依据《台州辖区水上防台管理规定》,结合浙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防抗本次台风的指示精神,准确无误地把握台风防抗各个阶段的时机,适时发布“Ⅲ、Ⅱ、Ⅰ级防台警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赢得抗台主动。8月2日1431时,局领导就打电话给各海事处领导,要求迅速掌握辖区船舶动态;8月2日1530时正式启动《辖区水上防台应急预案》开始,直至7日0815时防台结束,我们在整个台风防抗期间本着“科学判断、合理部署”的原则,贯彻“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从内外两个层面进行全面部署,局领导带班轮流在值班室指挥,应急待命人员到位,船艇车辆状况良好,社会应急待命船只装备充分、整装待发,抢险设备物资准备充分,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布置落实的防台措施有:
一是及时收集气象信息,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全面核实、检查在港锚泊船和各船厂、码头的船舶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不漏一处、不留死角;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防台巡航执法,全面跟踪落实辖区“四客一危”船舶及无动力船舶和工程船舶的防台情况;做到船舶位置、防台措施和联系渠道“三落实”;三是加强对辖区内避风锚地的管理,综合考虑船舶操纵性能、载运货物性质及异地避风等因素,及时疏散危险品船舶远离商船、渔船密集区,运用VHF不间断监控船舶,维护船舶锚泊秩序、尽力减少船舶走锚搁浅、碰撞沉没的险情与事故;四是保证抢险救灾船艇、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落实,并随时处于应急待命状态;五是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船舶防台工作,落实各项船舶危及海塘堤坝安全措施;六是安排灵江、温岭海事处领导要到红光、松门等一线指挥防台、抗台,确保指挥前移、处置及时;七是落实值班室应急供电和应急通信,确保抗台期间12395、无线电台险情报告及上级指示信息畅通;八是指导遇险船舶自救和积极组织救助遇险人员,并确保施救船艇、人员的安全;九是加强海事船艇、码头、办工设施设备的检查,切实做好系统内的台风防抗工作。
二、贴近一线,指导抗台
5日0800时,局领导班子抽调专业人员,赶赴各海事处一线指导抗台。陈兴柱局长带领通航、危防等技术人员,亲赴温岭指导温岭辖区防抗工作,重点关注松门、永安一线避风船舶动态,特别是“四客一危”船舶、无动力船舶的状况和防抗措施的落实。局党委书记蒙培春、副局长叶兴良亲自到总值班室坐镇指挥台州辖区船舶防抗台工作。朱文军副局长赴椒江海事处,指导处置椒江辖区无动力船舶、椒江大桥水域和港口锚地的防抗情况。陈华平副局长赶往玉环海事处,指导玉环大麦屿港及乐清湾水域的避风船舶防抗工作,密切关注港内避风船舶实时动态,并充分作好随时应急处置工作。局防台领导小组派出海事专业人员赶往市“三防”办,做好台州市政府的防台指令上传下达和一些问题的当场处置及协助抗台。
三、突出重点、不留死角
根据去年防抗“云娜”台风的经验和本辖区的实际,“四客一危”船舶和新建无动力船舶一直是本辖区的防抗重点,也是本辖区的防抗弱点;浙江沿海,尤其是我们台州辖区,造船业发达,船舶修造船厂大多集中在海门港椒江大桥桥区水域两岸,及温岭的松门港礁山水域,各船厂又都没有自已的专用舾装码头或船坞,每当船台上的新船造妥下水后,大多要在水上15天以上才能安装主轴和螺旋桨,从而造成了台风季节期间上述两地无动力新船下水后的锚泊抗台难题。无动力新船锚泊,其受风面积大,仅靠锚的抓力,没有主机操纵协助,走锚失控的危险严重存在,锚地水域狭窄临近海塘堤坝、大桥,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无动力船舶,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为此,一是我局要求8月4日0800时起所有“四客一危”船舶和无动力船舶全面停航、进入避风锚地就位,实行防抗台措施,书面通知到船舶、企业和船厂,并且落实领导责任制,使具体责任到人,保证做到对上述船舶位置、防抗措施和联系渠道“三落实”,以便随时掌握跟踪上述船舶的动态。
二是对大桥水域的无动力船舶作出强制清理,主要利用拖轮强制拖离,远离大桥水域,确保大桥安全,同时,要求大桥公司派人专门监视大桥水域船舶锚泊情况,及时报告海事处,以便及时掌握信息,争取主动。
三是对已经在港内,确实因风浪大和拖轮不足等原因,无法拖离的无动力船舶,主要采取责令船舶加强值班、落实拖轮监护、抛双锚、加长锚链、打足压载水直至开启海底阀进水沉船的办法予以解决。
四是对于在海塘堤坝外,在船台上的无动力船舶,除了我们书面通知船厂不得下水以外,还责令船厂割洞进水坐船台的办法处置,共割洞59艘船舶,确保了海塘安全。
为保证“四客一危”和无动力船舶防台措施的万无一失、不留死角,我局领导对辖区重点水域加强督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如5日1000时,满载液化气的过境船“松台山2”轮,未经报告动态就在玉环大麦屿3号锚地锚泊避风,一旦发生走锚擦碰,后果不堪设想,对锚地内的其它船舶构成严重威胁,尽管乐清湾没有专用的危险品锚地,考虑到在此台风直接威胁的时机,强令出海避风会危及其自身安全,均衡利弊,最后安排该船到乐清湾较为内部宽敞水域锚泊,消除了事故隐患。5日1300时在大桥区水域锚泊的“浙台浚”和“浙海327”、 “万轮达15”、“万轮达17”等十二艘新下水无动力船,防抗措施不力,对椒江大桥和南岸的堤塘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局发出书面通知,强令无法在港内锚泊的“浙台浚”拖往三门湾避风。4日1500时,锚泊在松门礁山水域的新下水14000吨大型船“云来9”轮,对松门的堤塘安全构成威胁,当时船舶考虑到费用拒绝去大麦屿避风,后经海事人员细心地阐明利弊,最后开往大麦屿锚地,保证了松门的堤塘安全。
四、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待命船的作用
台州辖区水上搜救力量匮乏,特别缺少大马力应急拖轮,水上应急处置较为被动,为此我局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确定辖区自南至北五个小区的十二艘社会船舶为应急待命船,同时与温州大、小门岛两艘拖轮加强联系,纳入辖区应急待命体系。如5日1300时在大桥区水域锚泊的“浙台浚”和“浙海327”、 “万轮达15”、“万轮达17”等十二艘新下水无动力船,对椒江大桥和南岸的堤塘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局马上调动椒江辖区的应急待命船“浙拖32”轮驶抵现场实施拖离,直至1900时,上述十二艘全部拖离,确保了椒江大桥安全,同时本次台风期间,海门港内几起大型船舶走锚险情,社会应急待命船“浙拖32”也发挥了拖轮和专业救助船的作用,使险情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及时传达,认真贯彻上级指示
由于本次台风强度强,影响范围大,而且从8月4日1500时起台风中心移动的预报路径直指台州,防台形势空前紧张,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浙江海事局、省、市防指等上级部门相继下发要求做好防御“麦莎”台风的紧急通知,在防抗期间,温家宝总理、习近平书记、吕祖善省长、茅临生副省长等领导都对防抗9号“麦莎”台风作出具体指示,浙江局领导顾德裕局长、董永芳书记,施石根、孙立成副局长都亲自打电话询问和指导我局的防抗台工作,何易培副局长还亲自到我们台州现场督导,为此,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组织海事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认识,同时将有关精神用书面、网络、电话、甚高频等形式告知之辖区航运企业及在港船舶,把领导的关怀和要求及时送达各船舶,提高船员防抗“麦莎”台风的信心,并促使有关单位和船舶提高防台的思想认识,从而也在整体行动上促进本次台风的防抗工作。
同时我局根据12395、VHF及其他渠道信息来源,开始编制、印发《防台快讯》,为了让各级领导及时快速掌握海上防台信息,防台快讯突出“四快”:收集记录快、指挥决策快、编制印发快、上报传送快。我们在本次防台期间其编印26期《防台快讯》,其中在“麦莎”台风登陆前5日当日的24小时时间,我们就编印了21期,发行速度达到平均1小时10分编印一期,充分让各级领导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海上船舶防抗情况,并据此作出海上防抗决策。同时在互联网上同步发表,让社会了解我们海事部门的防台决策和抗台动态。同时通过VHF25、16频道滚动播出台风最新动态,对此,我局每隔1小时从日本JMH、美国关岛气象台、台湾气象台等下载台风信息并通过高频电话每半小时向沿海和港内船舶播出台风信息,使大部份船舶能够在高频中即时掌握台风动态,采取应对措施,赢得抗台主动权。
尽管台州辖区此次遭受“麦莎”台风的正面袭击,风力大,强度强,影响范围广,但我们海事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浙江海事局、台州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交通部党组“三个负责任”的要求,切实履行海事人神圣职责,在防抗本次“麦莎”台风袭击中,保证了整个辖区范围内“不沉船、不死人”,实现了把台风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的目标,取得了防台工作的全面胜利。
五、存在问题
一是本地造船业发达,在防台期间,对辖区新造无动力下水船舶的有效监管矛盾较为突出。
二是海事部门设备严重不足,整个辖区没有一艘抗风能力强的巡逻艇,每当台风登陆前,现配备的所有玻璃钢艇进入锚地避风后,本辖区海事部门所能凭借的管理手段几乎丧失,本来就没有雷达、VTS的监控,仅有的VHF甚高频设备也因作用距离问题而无法全面覆盖,锚地航道的有效监管无法实现。
三、由于乐清湾水域,由我局的玉环海事处和温州局的乐清湾海事处分别管辖,有些进港船舶锚泊在台州辖区船舶却向乐清湾海事处报告,有些船舶干脆不报,如不能在乐清湾水域内锚泊的危险品船“浙甬油28”轮,在本次抗台时就没有报港,最后由于附近的船舶需与其协调防台措施时,与其无法联系求助玉环海事处,此时才发现有危险品船锚泊在普通船舶中间的事故隐患,给防台工作的安全监管带来被动。
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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