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台 州 海 事 局
台海航[2011] 038号
航 行 通 告
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大竹山跨海大桥、头门跨海大桥工程试桩作业
一、作业时间:
二、作业地点:
1、大竹山大桥30#墩,以28°43′5″N/121°42′39″E为圆心,
2、头门岛跨海大桥50#墩,以28°42′34″N/121°45′11″E为圆心,
三、作业方式:打桩船“宁波海力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应在显明易见处悬挂规定信号,在锚缆入水处显示明显标志,夜间显示灯光信号;
2、作业船舶应加强值班了望和VHF16频道守听,随时采取安全措施和保持通信联络;
3、航行船舶应加强联系,避开作业船舶,在安全作业区外缓速通过;
4、作业船舶和航行船舶应听从现场海事巡逻艇的指挥;
5、作业船舶要密切关注气象动态,落实安全和防污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