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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沿海沉船打捞作业

| 作者: | 出处: | 发表:2008-5-5 17:03:51

台海航[2008]第004号

 

 

浙江沿海沉船打捞作业

一、作业时间:2008年4月25日至8月25日,昼夜作业。

二、作业地点:浙江沿海以28°19′56″N/122°02′45″E点为圆心,1000米为半径的水域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打捞船“舟海浚2”(长41.00米,宽13.80米)在作业水域艏艉各抛八字开锚,锚缆长200米,开锚间距200米,进行沉船打捞作业另有“浙普工801”、 “浙甬油78”船配套作业。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按规定显示相关信号,在锚缆入水处显示明显标志,夜间显示灯光信号;

2、作业船保持VHF16频道守听,加强值班了望,随时采取安全措施;

3、航行船舶应加强与施工船舶的通信联系,主动避让作业船舶,在作业水域外缓速安全通过;

4、实际风力大于6级或能见度不良时,停止作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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