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时间: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2月15日止,昼夜施工。
二、作业地点:台州玉环大麦屿以下四点连线之水域范围内。
(1)28°04′02″N、121°08′26″E (2)28°03′47″N、121°08′26″E
(3)28°04′02″N、121°08′39″E (4)28°03′47″N、121°08′39″E
三、作业方式:打桩船“浙桩8”船(长59.90米,宽26.00米)在上述水域内定位,艏艉各抛八字开锚,锚缆长150米,入水角20度,开锚间距100米,进行打桩作业,另有“浙港拖3”、“海天拖2”、“浙港工驳3”船配套作业。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应在显明易见处悬挂规定信号,在锚缆入水处显示明显标志,夜间显示灯光信号;
2、作业船应加强值班了望和VHF16频道守听,随时采取安全措施和保持通信联络;
3、施工作业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动态,落实安全和防冬季大风、浓雾及防污染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航行船舶应加强联系,避开作业船舶,缓速安全通过作业水域;
5、作业船舶和航行船舶应听从现场海事巡逻艇的指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