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换发工作即将开始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2005年第1号交通部令),最近,交通部海事局发布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05]198号)和关于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过渡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05]199号),将有关内河船员证书的签/换发事宜进行了统一部署。
1、通知明确了有关船员考试发证机关的资质要求及授权事项。
2、通知明确了新版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的样式,制作要求。
3、公布了有关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过渡规定,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各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机关不再发放旧版适任证书,旧版适任证书在其有效期内可使用至2007年12月31日。对内河各等级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的相应换发要求和对应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
4、明确了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有关事宜,并公布了新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和《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样式。
5、通知规定了内河船员体检要求。
6、通知还对有关内河船员培训事宜作了规定。
我局及相关海事处正在加紧做好准备工作,一旦新版适任证书订到,立即开展签换发工作。